《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在总体目标中指出:" 要使学生运用数学符号和图形描述现实世界的过程,建立数量和符号感,发展抽象思维。" 并指出:“符号感的主要表现在:能从具体情境中抽象出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并用符号来表示;理解符号所代表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会进行符号间的转换;能选择适当的程序和方法解决用符号表示的问题。” 所谓的符号感,就是培养学生的符号意识,促进学生符号思维能力的发展。数学的显著特点是形式化、符号化,每一个概念或关系都有确定的符号表示。用字母和符号表示数及其运算或关系是数学的一个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