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体验知识的形成过程。
学习不是教师把知识简单地传递给学生,而是学生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例如:为了让学生主动建构理解乘法的意义,通过让学生计算各个游乐项目都有多少人?列出一些加法算式,通过观察加法算式,引出一种比较简单的表示方法,从而引出乘法算式。在练习中,出示 20 盘桃子,求一共有多少个桃子,让学生写一写加法算式,在书写的过程中体会乘法的简便。这样学生可以亲身经历乘法产生的过程,乘法的知识不是教师硬塞给学生的,这样的教学不再是教师机械讲解,学生被动接受的过程,而是学生在不断思考,探索和创新中得到新发现,获得新知识,感受成功体验的过程,使学生真正成为了数学学习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