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规律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 “显性的 规律”,即 “运动与变化过程中的不变因素”,这需要 通过观察和比较去发现;另一种是 “隐性的规律”, 如事物之间的联系体现为 “原因和结果” 或 “本质与 现象” 之间的关系。而数学规律则是反映几个数学 概念之间关系的命题,可以通过观察与比较从而发 现 “结果” 或 “现象”,还可以揭示产生结果的 “原 因”,或探究导致现象发生的 “本质”。因此对于学 习个体来说,探索规律可看成人类认识世界的基本 认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