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 20 以内数的认识
例如数字 5,5 的读法、意义、书写、分解等等都属于可表达地部分;我们可以说 5 是一个数,5 又是一个数字,5 又是一个集合,5 又是一个符号,这样既是一个载体,又作为一种信息又无法向小朋友表达清楚,这一部分内容只能用感觉来接受,我们说这边是不可表达的。
20 以内的数都可以把读写、意义、分解、组成归结为显性知识。学生学习时既是在认识数,也是在认识数字。这个阶段孩子们实际上也是在学习用 “数字” 表示数的过程,(这里老师们可以把 “用字母表示数” 和 “用数字表示数” 对比起来理解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