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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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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概念学习润泽学生的心灵——陈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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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伟 · 11年前 · 990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4122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按:本文为以下话题而写(见链接),写得较仓促,好多想法还有扩展的空间。第四部分是从辩课记事中移来,稍作删改。感谢孙家芳老师的鼓励和督促。话题:http://bbs.cersp.com/dispbbs.asp?boardID=53&ID=202788&page=1



    让概念学习润泽学生的心灵

    —— 兼及教学观背后的教育价值观

    《小学数学教师》编辑部 陈洪杰

    一位教师在教学 “1 吨有多重” 的时候,安排了三个活动让学生体验;另一位教师在教学 “除法” 的时候,在 “÷” 号的引进上大费周章。对于简单的、规定性的概念有必要让学生经历、感受和体验吗?这是不少老师在看到这两则案例之后的疑惑。

    一、选择的考量

    小学数学中的概念,包括数概念、数量概念、几何形体概念、度量概念等。概念教学时,选择怎样的教学方式,至少和两个因素有关:

    一是对概念重要程度的判断。比如,对数位、小数点的名称及读写,量及单位的名称,真分数、假分数和带分数的概念等,如果教师认为这些概念是一般重要的,在教学中自然不会浓墨重彩地去教。而考虑到小学阶段学生学习内容的整体性,以及一个概念对后续学习的意义,不同的概念的确可以有重要、次重要的区别。对不同的概念选择不同的教学方式,也是 “因材施教”。

    二是对概念教学空间的判断。比如,“分数” 的教学,教师可以设计涂一涂、圈一圈、折一折的操作,安排不同的材料或情境供学生归纳,引导学生规范地说分数的意义,其教学展开的空间是很大的。而有的概念其展开的空间就小,加减乘除的运算符号就是一例。一般上,数学中一贯使用的语言、符号及约定俗成的内容,其教学空间相对就小一些。

    这两方面的因素,前者是对学科教学内容价值的判断,后者是对教学可能性的选择。在概念教学中,这两方面的考虑是交织在一起的。对一般重要、教学空间又小的概念,教师直接告知或呈现对概念的规定,然后组织学生记忆、辨析、练习强化,我们也不会去责难其在教学法层面的欠缺。既然如此,吨的教学和 “÷” 的引进,直接告知即可,何苦如此费事?从学科价值及教学效率的角度看,案例中的教学都是反例。

    二、教学法的意蕴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不同的教学法背后是不同的教学观念。就简单的、规定性的概念的教学,我们可以用 “呈现概念 - 记忆概念 - 变式练习 - 巩固运用” 这样的程序来教学。这样教学,简单、高效!同时,在 “呈现概念” 前,可以呈现生活情境或原型,比如,“角的认识” 中先呈现各种生活中的 “角”;在 “巩固运用” 中,也可以让学生举生活中的例子甚至去课外搜集生活中的素材,比如,“百分数的认识” 就可以让学生举例或课后搜集。所以,即便是结果式的、告知式的教学主线,也可以有 “生活化” 的内容,也可以与学生的已有经验嫁接。教学,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简单事情!

    不过,这样的概念教学方式最大的缺失或许是忽视了一个事实:在历史上,任何一个概念的获得都是在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归纳、总结而得到的。而学生学习概念的过程也是一个主动建构与生成的过程。结果式的教学同样可以让学生 “学会” 一个概念,同样可以让学生正确地解题,并在这个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地 “数学化”(进行后续的学习)。然而,学生缺失的是对一个概念更丰富的、个性化的、带有情绪体验的理解。而对教师而言,对教学价值的单向度追求,有可能遗落的是更重要的、知识对学生的 “育人价值”!

    在这里,不是将 “教学价值” 和 “育人价值” 对立,而是将两者并举、“叩其两端” 的时候,能让我们更好地把握教学中不同的侧重。所以,让学生体验 “1 吨有多重”,尽管是间接地体验;让学生创造表示 “平均分” 的符号,尽管最后还是要统一到 “÷”,其教学结果看似一样,但其不同过程所带来的对学生的价值是不一样的。

    学生拎过 20 千克的桶装水、用自己的体重 “度量” 过 1 吨,“1 吨 = 1000 千克” 就不仅仅是一个进率的问题,而是和自己的量感(拎不动)、体重(差不多 40 个自己)“有了关系”。学生发现这种联系,对概念的理解也就丰富了。而这种丰富的理解,即便从功利的角度看也是有益的:学生不容易做错有关重量单位的填空题了!而教师让学生用自己的方式表示 “平均分”,不同学生必然会有个性化的方法,借用弗赖登塔尔的话,“学习过程必须含有直接创造的侧面,即并非客观意义上的创造而是主观意义上的创造,即从学生的观点看是创造”。[[1]](http://control.blog.sina.com.cn/admin/article/article_add.php#_ftn1) 学生的个性化表达,使这一看似平淡无奇的环节,有了 “再创造” 的光晕!我想,这样引入 “÷”,引发的学生的心理感受和情绪体验肯定和直接告知是不一样的。数学一直被喻为 “冷面美人”,如果学生多了解一些数学知识背后的故事,多一些这样的 “再创造”,或许会觉得这个美人更容易亲近一些。正因此,我认为,在 “÷” 的引进上让学生 “创造” 符号是一种教学创新,值得喝彩!

    三、另一种路径

    对一个重要的、教学空间大的数学概念,我们都会倾向于做足过程,让学生去经历、感受、体验。如果教师不这么去教,我们会认为这教学是有问题的。而对一个次重要的、教学空间小的数学概念,教师创新教学,有意识地引导学生经历、感受、体验,我们也认为这教学是有问题的!值得反思的恰恰是这种想法背后的教学功利主义。

    还必须指出,对学生而言,从学科价值的层面认识到一个概念的重要性是需要过程的。而概念教学常常是起始课,在起始课,教师过早、过快地直奔主题,以为重要的东西要早点聚焦,强化的可能是数学的 “无用” 和 “枯燥”!所以,在我看来,在 “认识 11-20 各数” 中过早聚焦 “10 进制”,在 “数对的认识”“用字母表示数” 中过早地得出 “方便” 的结论,等等,都是可以商榷的。而对教师而言,教学空间的大小是相对的,你觉得教学空间小,是因为你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方法,一旦找到,小空间就变成了 “桃花源”!所以,从学科价值的重要性和教学空间大小的角度来选择教学方式,其实是相对的,而背后的教育理念恐怕是更稳定的、影响教学方式选择的因素。

    抛开一个概念的重要性及教学空间大小的差异,我们应该承认,概念教学有不同的教学路径。比如,“感知材料 - 观察比较 - 归纳提炼 - 抽象命名” 的路径 [[2]](http://control.blog.sina.com.cn/admin/article/article_add.php#_ftn2) 就适用于大部分概念的教学。再比如,对 “角的认识” 可以采用 “发生式的” 教学路径:基于 “数学上为什么要定义角”“是出于解决什么问题的需要” 的思考,教学时先让学生比较角的大小,然后再来认识角。[[3]](http://control.blog.sina.com.cn/admin/article/article_add.php#_ftn3)——“发生式的” 教学设计思路和弗赖登塔尔的 “再创造” 思路一样,都是很好的指导教学设计的工具。

    对概念教学的其他路径,可能会有不同的描述,“材料 - 归纳式的”“发生式的”“再创造的”,或者 “尝试的”“探究的”“过程式的”“生本式” 的,等等。不同词语的背后体现的是另一种教学价值观,这种教学价值观更关注知识与 “人” 的联系,知识对个体的 “意义”,更有 “育人价值”。

    不过,我们必须看到,要从教育理念走向教学实践是困难重重的!即便归纳出概念教学的另外一种逻辑路径,即便我们努力地探索,一到实践中就会走样。比如,对 “分数” 的教学,教师容易把焦点放在以下三个方面:1.注重让学生进行折一折、涂一涂、圈一圈这样的操作;2.注重为学生提供分数感知的材料和情境;3.注重让学生正确地说出分数的意义。无疑,这样的教学符合新课标理念,是目中有 “人” 的,但在教学落实中每一个方面却会发生偏差![[4]](http://control.blog.sina.com.cn/admin/article/article_add.php#_ftn4)—— 我们需要警惕的是,当我们用新的方式教学时,会不会只是学了形式而丢了实质?

    “教学功利主义” 不是贬义词,而是一个中性词,但这种教学价值观是需要超越的。因为我们的教学对象是儿童,是经过小学六年就要走完人类上千年数学发展历程的儿童。基于学生的认知特点、对数学学科价值的再反思、对教育目的的追问,教师应该突破这种直奔主题和结果的教学功利主义,带领学生领略学习道路上更美丽多样的风景。

    四、即时的选择

    在《小学数学教师》“辩课” 第十站中,有一堂 “认识 11—20 各数” 的研究课,在第一天的展示后,第二天上了 “重建课”。下面以该课的一个教学细节为例,进一步说明笔者对概念教学的价值主张。

    教学简案:

    二、认识 11—19 的数

    1. 举小棒游戏

    2. 操作、互动,认识 11—19 的数

    怎样摆,才能很快数出 11 根?

    11 是几个十和几个一合起来?

    3. 多种形式数数

    现场观察:

    1. 教师分别报 3 根、7 根,学生分别数出相应的小棒,紧握手中,高高举起。报 10 根时,很少有学生聚焦 1 捆。教师抓住 S5.2(5.2 代表第五小组第二个学生,下同)的举法,聚焦 1 捆。

    2. 在学生都举出 1 捆的情况下,教师 PPT 呈现一排小棒,很多学生直接喊出 “10 根”。教师用教鞭点数却是 11 根,追问:怎样摆,才能很快数出 11 根?

    汇报摆法:

    S6.2:我两个两个数,2、4、6、8、10,11。

    T:数了 6 次。

    S1.4:3 根 3 根数,3、6、9、11.

    T:数了 4 次。

    S3.2:10 加 1。

    T:是不是更快?真了不起!

    在 S3.2 回答后,教师在 PPT 上展示把 10 根捆成 1 捆的过程并和学生约定:整捆的放左边,单个的放右边。(渗透位值制)

    3. 训练学生说:1 个十和 1 个一是 11。

    在此基础上教学剩下的数,12—19。

    重建设想:

    首先,举小棒游戏不用。因为学生举 3 根、7 根的时候,学生的行为只有数、抓的快慢的差异,体现不出思维的差异。同时,教师没有判断学生是举的小棒的根数是否正确,即便判断了,后续也没有展开教学的空间。而这两次抓,只是为了抓 10 根做铺垫。如此设计是因为教师想通过 “抓” 的动作来强化 “10 进制”。而这个动作与学生的思维,与 “10 进制” 背后的数学思想缺乏必然的联系。

    其次,3 个学生摆 11 根小棒,分别采用了 2 根一摆、3 根一摆、10 根加 1 根摆三种方法,教师对此的评价有待改进。3 个学生的方法体现了对进位制不同 “基数” 的选择,2 进制的基数是 2,3 进制的基数是 3,10 进制的基数是 10。三种摆法都是学生对 “很快摆出 11 根” 的 “创造”,其背后的共性是:数字大了,要分段来数。这一思想和十进制的思想是相通的,有其合理性,所以,未必要急于统一到 10 进制。而教师的评价显然是因为今天要教 10 进制,所以才区别对待,行为可以理解,但这样的评价方式会强化学生对教师的依赖 —— 猜教师的答案而不是自由、独立地思考。

    最后,对 3、7 是抓小棒游戏,对 11 是摆小棒,教学环节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而每一个环节对应一个教学目标的做法,是我一直反对的,借用课标 2011 年版的说法,教学目标要 “整体实现” 的,所以要重建。

    基于上述考虑,给出了这样的重建建议。

    改抓小棒游戏为摆小棒,摆 3 根、7 根、11 根,学生摆的时候,教师要巡视学生,同时要有一个学生在实物投影仪前,按照他自己的想法摆。这样设计是用摆小棒的活动串起原先的两个教学环节。实物投影仪的使用是为了呈现学生的思维,也是为了台下的教师看到学生的状态。教学预设的是:3 根的摆法学生不会有差异,小棒放在一起或有间距地放都能一眼看出,区别不大;7 根可能会有 2-2-2-1、3-3-1 或 3-4、2-5 的差异;11 根肯定会出现不同的摆法。不管学生出来怎样的摆法,教师都要以鼓励的方式评价,肯定学生把一个大数分成几个小数是一种聪明的方法。这样评价,在聚焦 11 根的 10-1 的摆法时,可以这样说:小朋友们都很聪明,数学家和你们想的一样,他们选了 10 个一捆的方式!这样,用数学家来鼓励学生,使 10 进制的出现稍微自然一点,不那么突兀。

    在继续教学 12-19 环节,我们还想到了让学生摆完 11 后再摆 19。教师引导先确定 1 捆,但对个位上的 9 的摆法再次允许学生出现 2 根一、3 根一摆等摆法,再次以 “数较大的数要分成较小的数” 的思想方法来支撑学生对进位制的理解,再次肯定学生对个位的个性化摆法,但对不先确定 1 捆的摆法要引导改正。摆 19,先确定 1 捆放在左边,也有渗透位值制的考虑。进一步,在 19 摆过之后,让学生自由摆 12-18 的数,要求都是 “让别人一眼就看出”,在摆的过程中反复强化先确定 1 捆(十进制),个位分成几部分的摆法。

    以上是以摆的操作贯穿整堂课,重点落在 “更自然” 地引出 “十进制” 上,以及让学生更充分地体会 “大的数要分解成小的数” 这一思想上。

    如果学生在 “认识 1-10 各数” 的教学中有过类似的摆小棒操作,那么这个环节就可以直接让学生摆 11(或 12-19 中的一个数)。教师鼓励学生不同的摆法,最后还是引出数学家的选择。然后,要求学生把自己摆的数都摆成 1 捆加几个的方式,追问:是不是能更快地看清楚是十几了?以此引出 “十进制”。

    这样重建,有老师的评价是:思维含量下降了!我不同意!恰恰相反,我认为思维含量是增加了!

    其实,我们就是把 “十进制” 告诉学生也未尝不可,反正之后的学习,不管是认识更大的数还是四则运算,都是建立在十进制基础上的。既然如此,教得快一点,更早聚焦不是更好?而我们重建的思考却在让学生感受 “十进制” 引入的合理性上花费这么多的精力,有必要吗?何况,最后搬出 “数学家跟你们想的一样”,不还是五十步笑百步吗?对此,我只能说,细节背后是数学教育价值观。而价值观不能诉诸证明,它只是一个寻求认同的 “邀请”。突然想起苏联数学家曼宁(Manin)的话:“一个证明只当它通过‘被接纳为证明’这项社会活动后,它才算证明。”[[5]](http://control.blog.sina.com.cn/admin/article/article_add.php#_ftn5) 数学的证明尚且如此,何况是一个小小的细节重建!

    不过,透过这个细节以及前面的长篇累牍,我想说的是: 不是每个概念都要引导学生经历、感受和体验,教师要有自己的判断和选择。但在 引导学生探寻、感知数学概念背后的逻辑上,在不要让学生觉得数学概念是从天而降的 “怪物” 上,我们是应该寸步不让地坚持的。

    ——2012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 弗赖登塔尔:《作为教育任务的数学》,上海教育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110 页。


    [2] 吴亚萍:《小学数学教学新视野》,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155 页。


    [3] 任敏龙:《基于原型的 “发生式学习”—— 以教学 “角的初步认识” 为例》,《小学数学教师》2011.11


    [4] 陈洪杰:《由 “几分之一” 教学的一个问题说开去》,《小学数学教师》2008.12


    [5] 张奠宙、过伯祥:《数学方法论稿》,上海教育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4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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