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了伏老师,《三角形分类》一课的教学设计,有些想法:
我关注到伏老师是按照先确定分类标准,再依次按 “角”“边” 两个分类标准展开学习活动的,我也在考虑这样做的好处体现在哪里呢?除了这样的教学思路,我们是否可以尝试同时展开按 “角”“边两个分类标准的学习活动,即放手让孩子们自己发现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标准,将分类标准隐含在分类活动汇报展示环节加以处理,进而体现分类标准确定的合理性的。
在集合部分,第一个集合的表述有误,是否要和学生说明,还有等腰和等边是包含关系,在这里需不需要说明。
请注重错别字。
对于三角形分类的必要性是否有必要和学生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