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 “微课” 评审新标准
为了贯彻第四届全国中小学优秀教学案例评学活动公正公平原则,众电教专家集思广益,为首届 “微课” 评选活动订立新的评选标准。具体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选题设计
(10 分)
选题简明(5)
主要针对知识点、例题 / 习题、实验活动等环节进行讲授、演算、分析、推理、答疑等教学选题。尽量 “小(微)而精”,建议围绕某个具体的点,而不是抽象、宽泛的面 。
设计合理(5)
应围绕教学或学习中的常见、典型、有代表的问题或内容进行针对性设计,要能够有效解决教与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疑点、考点等问题。
教学内容
(20 分)
科学正确(10)
教学内容严谨,不出现任何科学性错误。
逻辑清晰(10)
教学内容的组织与编排,要符合学生的认知逻辑规律,过程主线清晰、重点突出,逻辑性强,明了易懂。
作品规范
(15 分)
结构完整(5)
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作品必须包含微课视频,还应该包括在微课录制过程中使用到的辅助扩展资料(可选):微教案、微习题、微课件、微反思等,以便于其他用户借鉴与使用。
技术规范(5)
微课视频时长一般不超过 10 分钟,视频画质清晰、图像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声音与画面同步;
微教案要围绕所选主题进行设计,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微习题设计要有针对性与层次性,设计合理难度等级的主观、客观习题;
微课件设计要形象直观、层次分明;简单明了,教学辅助效果好;
微反思应在微课拍摄制作完毕后进行观摩和分析、力求客观真实、有理有据、富有启发性。
语言规范(5)
语言标注,声音洪亮、有节奏感,语言富有感染力 。
教学效果
(40 分)
形式新颖(10)
构思新颖,教学方法富有创意,不拘泥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教授类、解题类、答疑类、实验类、活动类、其他类;录制方法与工具可以自由组合,如用手写板、电子白板、黑板、白纸、ppt、Pad、录屏软件、手机、DV 摄像机、数码相机等制作。
趣味性强(10)
教学过程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精彩有趣,启发引导性强,有利于提升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性。
目标达成(20)
完成设定的教学目标,有效解决实际教学问题,促进学生思维的提升、能力的提高。
网络评价
(15 分)
网上评审(15)
参赛作品发布后受到欢迎,点击率高、人气旺,用户评价好,作者能积极与用户互动。根据线上的点击量、投票数量、收藏数量、分享数量、讨论热度等综合评价。
总计
注: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有反动性、敏感性内容导向,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