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是数学中特有的,是数学的语言、工具和方法。因此,符号是针对具体事物抽象概括出来的一种简略性的记号或代号。数学符号最本质的意义就在于它是数学抽象的结果。数字、字母、图形、关系式等构成了数学的符号系统。数学符号具有抽象性、明确性、严谨性、简略性和通用性等特性。 符号意识与符号不同,它是指学生在数学学习中产生的一种积极的心理倾向,是学生在感知、认识和运用数学符号时产生的主动性反应。对比两者可以发现,符号意识就数学课程目标的价值取向而言,和数学符号的本质更为一致。学生在学习中,无论是认识数学概念,还是进行问题解决,都会用到数学符号表征所研究的对象。由此可见,数学符号的使用并不是只停留在潜意识中的直觉,而应是一种积极运用符号的心理倾向。小学阶段发展学生的符号意识是数学教学的重要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