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阳光下午茶 于 2013-10-11 15:47 编辑
[李明伟发表于2013-10-323:52](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3156&ptid=2009)
郭杨老师您好~很高兴走进您的课堂~~欣赏了教学录像~下面将零散的感悟记录一下:
1. 通过看视频课,感受到郭 ...李老师您好,您的点评对我的帮助很大。首先谢谢你的鼓励。
现就您的几点问题与您和网友做下交流。
问题一:<font face="宋体"> 比都是与实际的量对应的,就是比较量的前项与后项发生了变化。表达和承载的信息也就变化了 <b>。</b></font>
问题二:在教学中学生用到了长与长比较、宽与宽比较的方法,在抽象出比的概念后,让学生将长与长的关系、宽与宽的关系用比表示出来,目的是让学生理解长与长、宽与宽的这种倍比关系也是可以写成比的形式的,加深对比的理解。
问题三:我的理解是表示两个量的关系时,可以用一个数表示,也可以直接用两个数表示。用一个数时,它的含义是倍数或分数(几分之几)或一个新的量,需要用除法计算出这个数;用两个数时,就是比。不知道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
问题四:您的意见非常中肯。这次试讲中小组汇报环节,我处理得是有些问题。我的想法是一个组汇报,其他组补充其他方法、纠正质疑。老师再进行总结深化。但这次试讲时,首先小组汇报时汇报的小组汇报出了所有的方法,而全班学生问题的焦点又都集中在比及比的基本性质这种方法上,但这是这节课无法解决的。对于其他几种本节课最重要的方法,学生觉得没问题了,反倒没太关注。另外,学生将长与宽的关系、宽与长的关系当成一种方法汇报的,而我又没太听请,以为只用了宽与长的关系。所以处理上存在些问题。
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应该在学生汇报第四种方法时就简明扼要地说明这种方法以后会深入学习。关于前三种方法还有什么问题?这样处理,将问题聚焦到前三种方法,更妥当些。
谢谢您的宝贵意见,期待与您更多的交流。